计价格 2002 10号(计价格【2002】10号)
大家好,小活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计价格【2002】10号,计价格 2002 10号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计价格[2002]10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建设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号),调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国家计委、建设部制定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现予发布,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
2、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相关附件同时废止。
3、 本《规定》施行前,已完成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50%以上的,勘察设计收费仍按原合同执行;已完成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不足50%的,未完成部分的勘察设计收费由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参照本《规定》协商确定。
4、 附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2002年1月7日需要全文可以传给你,把你邮箱留下。
本文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摘自网络,如果无意之中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本站,本站将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