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国治杀儿女是真的吗(朱国治为什么杀儿女)
大家好,小活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朱国治为什么杀妻灭子,朱国治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朱国治(?—1673年),清朝汉军正黄旗人,顺治十六年,任江苏巡抚,在任期间搜刮无度,人称“朱白地”,又以抗粮为名,制造江南奏销案,顺治十八年疏言苏、松、常、镇四府欠赋绅衿万余,均为抗粮,后全部褫革,是为“奏销案”。
2、又在哭庙案中,罗织罪名杀害苏州金圣叹、倪用宾等人。
3、朱国治将哭庙文的起草人金圣叹作为首犯拘捕,冠以"摇动人心倡乱,殊于国法"之罪,被判死罪,在南京三山街执刑。
4、康熙十年(1671)补云南巡抚,加太子太保兼少保,在任期间克扣军粮,导致生变。
5、康熙十二年(1673年),吴起兵造反欲劝降失败,被杀。
本文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摘自网络,如果无意之中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本站,本站将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