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资金融机构(外资金融机构招聘)
大家好,今天小月小编来讲讲一篇关于英国外资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制度,关于英国外资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制度部分内容简述的文章,那么现在就为大家来简单介绍下,希望能帮助到各位小伙伴们。
1、 英国金融服务局(FSA,也称金融监管局)对市场准入的监管规定在内容上包括两个主要方面,即业务范围的市场准入和机构的市场准入。FSA依据申请的内容确认机构的组织形式、对发起设立者或拟设机构的指导要求。首先,《金融服务和市场法案2000》(Financial Services and Marketing Act 2000)(以下简称“《法案》”)将法定的金融业务(Regulated Activities)主要界定为六大项(见法案PART II及法案最后部分的SCHEDULE 2),即投资经营类、接收存款类、信托投资管理、投资服务类、共同投资计划类、电子投资中介业务。根据《法案》,不论机构的名称如何,其经营的业务是不受名称限制的。
文章到此就分享结束,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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