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交爆炸案被告上诉的介绍(公交爆炸案被告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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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12月5日17时31分,乐山市夹江县焉城镇一辆3路公交车发生因不明原因导致爆炸的事故。
2、截止2018年12月5日,该事故造成17人受伤,无人员死亡。
3、5日晚间,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警情续报称,经公安机关侦查,卢仕兵有重大作案嫌疑。
4、公安机关在全力开展抓捕工作。
5、截至12月7日17时许,四川省洪雅县公安局将军乡派出所民警证实,夹江公交爆炸案嫌疑人卢仕兵在该乡落网。
6、2019年11月15日,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卢仕兵犯爆炸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被告人卢仕兵限制减刑;对扣押在案的犯罪工具电钻、塑料盆、扳手、打火机等予以没收。
7、卢仕兵上诉要求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8、2020年10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卢仕兵上诉要求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理由不能成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篇文章到此就结束,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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