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拼装机动车(驾驶拼装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公安机关)
大家好,今天就和丹尼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吧 。驾驶拼装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公安机关,驾驶拼装机动车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
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二)变更车辆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码;
3、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
4、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
5、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
6、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没收。
7、 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
8、 销售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相当于销售额的罚款。机动车辆按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9、 总结驾驶拼装机动车如何处罚开车上路的人?
10、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拼装机动车或者改变其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11、 2.驾驶拼装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没收并强制报废。
12、 3.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这篇文章到此就结束,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摘自网络,如果无意之中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本站,本站将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谢谢!